消委会发布今年第二号消费警示:旅行谨慎选择旅行社
本报讯 ( 记者 黄庭辉 通讯员谢辉、余影蝶)李先生一家四口参加中山某旅行社的巴厘岛五天游,谁知去到机场才知道原来两名儿女的护照有效期已不足半年无法成行,但旅行社在之前却表示没有问题,且事后拒绝全额退回团费。记者昨日从中山市消委会了解到,随着暑假临近,外出 旅游 逐渐火爆,类似涉及旅游消费的个案可能会增多,因此昨日消委会发布今年第二号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应谨慎选择旅行社。
中山消委会表示,随着“六一”儿童节、暑期的临近,以学生作为主群体的亲子游市场即将开启,众多的旅游产品也即将上线。为了使广大学生及家长在假期外出旅游能够安全、愉快,在出行前还应该注意一下问题。
第一、要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模比较大、经营行为比较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如果到国外或港、澳、台等地区旅游,还要看是否具有国外旅游的资质,详细询问是否能代为签证、护照有效期有无限制等并要求旅行社的承诺书面化。
第二、要与旅行社签订详细的旅行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的内容要具体、明确旅行的时间、路线、乘坐的交通工具等事项。违约责任及处理方法都要写清楚。
第三、财物移交给旅行社、承运人、存物处或酒店等主体时,游客要谨慎识别对方经手人员,更要立即索取相应的替物凭证。例如托运行李时,必须索要行李条码。
第四、接受服务或购买物品要谨慎。购买要及时主动索要购物发票或凭证。发现所购的商品属假冒伪劣的,均可向当地的旅游主管部门、工商部门、消委会等投诉举报。
案例:
旅行社“拍胸脯”不算数
市民李先生于去年到中山某旅行社咨询,计划报团参加巴厘岛五天游。由于一对儿女的出国护照有效期已不足半年,李先生因此多次向该旅行社询问其两个儿女是否能顺利办理出国旅行的相关手续。当时,旅行社一再保证并作出肯定的承诺表示所有手续皆能办理。于是,李先生签订了旅游合同,并支付了一家四口全部参团费共计3万多元。
但今年1月28日李先生到香港机场准备办理登机手续才被告知其儿女护照有效期不满半年,不能办理登机手续。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得携家人返回中山。事后,该旅行社只愿意承担李先生儿女两人的团费,成人部分团费则负责退还7成。市消委会法律顾问律师郑万臻表示,两成人不能成行的原因应归责于旅行社未能有效处理两小孩的护照问题。两成人的全额团费也属于因旅行社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范畴之内。旅行社要求李先生自担部分比例的损失显然不合理。
想要赔偿先找回购物单据?
今年3月份,冼先生报名参加了中山某 国际 旅行社组织的“海南三亚 汽车 五天游”旅游项目。3月12日上午,冼先生按照旅行社安排将行李放在车旁由司机负责搬运。当天晚上8点前后,他却发现行李丢失了。随即,冼先生向导游反映了情况,得到的答案是“回去再说”。
然而,从海南回到中山20多天后,旅行社的答复让冼先生跌破眼镜:冼先生需找回丢失行李中的购物单据,凭单据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据冼先生透露,其丢失的行李箱包括内装物品,估价约3800元。最后经过消委会的多次调解,最终旅行社方面赔偿给消费者1000元。
郑万臻律师表示,旅游合同中已包含了客运合同、货运合同等分合同。如果基于客货运合同关系旅行社需要承担责任的,则有否出现小偷偷窃、保险公司是否愿意理赔等事项,概与托运人冼先生并无直接关联,俱不能成为旅行社免责的理由或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